關于無人機補貼要求
發布時間:
2022-01-14
關于繼續實施引導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
蘇農機〔2021〕28號
根據文件要求,補貼對象申請補貼時須提供以下材料,
- 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;
- 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;
- 銀行賬號;
(四)1套包含產品型號、整機出廠編號(機身編碼)、飛控編碼的拓印膜,購機組織所購機具后臺激活記錄;
(五)不少于200畝的作業量證明(生產企業智能化管控平臺作業數據證明);
(六)操作人員培訓合格證明;
(七)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憑證;
(八)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證明材料;
(九)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管理制度體系材料;
(十)補貼對象承諾書;
(十一)縣級試點細化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按照江蘇省無人機補貼文件執行:以上第一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八、九、十一項都有用戶自己負責在手機APP上面申請操作或者用戶自己提供的資料。第二、十兩項有銷售責任人提供給終端用戶。第七項需要用戶繳納100元,匯款到極飛公司后,有我公司專門人員負責辦理。
從即日起,銷售責任人必須明確告知用戶無人機補貼申請流程,如果銷售責任人沒有告知用戶,產生一切責任均由銷售責任人承擔,包含用戶投訴、用戶反饋當事人沒有告知辦理補貼流程而耽誤申請補貼。
二0二二年一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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